活动表现出自发的热情和兴趣。但这种兴趣多属于浅层兴趣,往往带有情绪色彩,易转移、易波动。《纲要》中指出:艺术教育激发兴趣的目的是将浅层兴趣引申,并提高到一定深度的动机水平上。可见,只要教育得当,这些浅层的兴趣经过不断地积累性强化,就会逐渐发展成为间接兴趣和稳定兴趣。幼儿的兴趣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活动中培养的。要培养幼儿音乐的兴趣,不仅要善于发现孩子的兴趣,还需要在活动中激发孩子的兴趣,并使之保持,并进一步再激发,将兴趣贯穿于音乐活动的始终。 一、善于观察,发现兴趣 我国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大多健康的儿童无论是游戏、散步或工作。他们本能都爱唱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幼儿从小就具备了学习音乐的潜力。如幼儿发现一些发响的玩具,好奇心会驱使他们拿起来摇动,并作为乐器边唱边伴奏。当幼儿听到节奏明快、活泼的歌曲,马上会手舞足蹈,摇头晃脑……在日常生活中幼儿对常接触的熟悉的音乐形象和带情节的音乐,特别感兴趣,有很强的表现欲望。但幼儿的兴趣不持久,易转移。所以老师要通过观察及时发现幼儿对音乐的兴趣,保护幼儿兴趣的萌芽,并且要创设条件不断地给予满足,使其稳定并不断地发展。 二、创设环境,引起兴趣 《纲要》中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发展。”幼儿思维以具体形象为主,情感所指向的事物较为单纯,活动往往受环境、气氛的影响。让音乐与日常教育有机结合,选择幼儿一日活动的背景音乐,根据不同的活动内容,科学选择各类乐器乐曲,既能让幼儿欣赏,又有提示功能。如:在来园时播放轻松愉快的乐曲,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主动参与活动,进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