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立人格和权利的主体,他们和成人一样拥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兴趣和需求。过去,我们习惯于由教师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与生活,常常统一意志,统一服从。这种以教师为中心、幼儿消极服从的生活和活动组织模式,在不知不觉中扼杀了幼儿最宝贵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是对幼儿人格、权利的不尊重。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注重让幼儿更多的体验平等和尊重,更多的感受自主、积极和愉悦。如在区域活动中,孩子们自主地取放材料,自由地轻声交谈,在不愿受到干扰的时候可以一个人独处,老师退到一边观察和记录,给他们更多的放松和愉悦。尊重幼儿,还要充分了解和注重不同幼儿的个体差异,做到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名幼儿,并做到促进每一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应给每个幼儿提供积极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同时提供积极、适时的反馈,以帮助幼儿充分认识自己,锻炼并增强他们的优势和信心,促进每一名幼儿在原有基础上富有个性地发展。如我班的余丹丹小朋友性格内向细腻,动作极其缓慢,平时做事十分拖拉。我们虽和家长交换意见后尝试用各种方法激励她,但没有任何改观。后来,我们决定换一种角度,在每一个环节尽量留一点时间给她,和她耐心交流,不至于使她产生冷遇或落群。在教育活动中也尽量做到和她眼神的交流,赞许鼓励她,结果很快发现她喜欢数学操作,并能操作自如。可见她在工作中找到了快乐和自信。 新《纲要》自始至终贯彻着“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精神,而且强调“幼儿园教育是人一生发展的基础”。因此,作为教师,不仅要把幼儿作为一个年幼的个体来培养,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