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落下天空变黑时,她以为:“太阳要去睡觉了。”再如,一位4岁的幼儿第一次看到奔腾不息的海洋时会很好奇:“它什么时候才能停息呢?”当父亲告诉他海洋永不停息时,他实在无法相信:“就连我们睡觉时也不停息吗?”“大海跟人不一样,居然不要睡觉吗?”在幼儿的日常生活中,类似的泛灵现象——以生命的方式对待无生命的事物——大量存在着,其共性是儿童赋予物质世界以生命,认为物质世界也有心理生活。可以说,幼儿眼里的“物”与成人眼里的“物”存在着本质区别。因此,幼儿与“物”的交往就是在幼儿的生活中,幼儿与其独特视界中的“物”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往来。在幼儿眼中,这种“物”与人同样真实、生动,是作为“主体”参与交往活动的。与“物”的交往也就是有别于教师、家长或幼儿同伴作为另一方主体而进行的一种幼儿独有的“物我交往”行为。
二、幼儿与“物”交往的意义
(一)顺应了幼儿心理的泛灵论倾向
心理学家荣格指出,在人的意识底层存在原始思维的痕迹,是人类集体无意识的一部分,如各种原始的图腾崇拜。在幼儿期,对世界的认识较少受到干扰,因而集体无意识也较好地保持了原初形态。人类原始思维的一些重要特征,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发挥作用的空间。这些原始思维的特征,有些在今天看来是匪夷所思的,例如泛灵论倾向。现代成人由于受到外界社会与思想规范的束缚,集体无意识深藏起来,个人意识居于精神的主宰,慢慢失去了“万物有灵”的概念,所以常常不能理解幼儿对世界的特殊看法。但对幼儿来说,把生活空间中的一切事物理解成富有自主意识、富有生命力的对象,并且以人的方式和它们交往,却是如此真实的事情,是幼儿泛灵心理倾向的自然表现。
(二)增强了幼儿的识“物”能力和爱“物”品格
斯宾诺莎曾说过:“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来,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减少由此而来的苦楚。”这种对世界的认识兴趣,促使人类生活空间的急剧扩大,创造了无数科技奇迹。幼儿与原始人类相似,世界之于他们是无限神奇的。与“物”的交往,不仅发展了幼儿的感知觉、适应能力,也促使幼儿更多地了解物的诸多物理特性,增进了幼儿对不同物的区分和运用,满足了他们求知和探索的愿望。同时,“爱护公物”等优良品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