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突出规则立德,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
从古至今,教师都是1个高尚而美好的职业,人们把教师誉为“辛苦的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1段时间以来,教师违背师德师风的负面新闻频现,严重影响了教师职业的良好形象。为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正如《意见》所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强化教师的法治教育。我国教师法是1部规范教师行动的基础性法律,其特别的地方在于把对教师的道德要求上升为了法律。教师法开门见山就提出要“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并明确规定“遵照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是教师的法定义务,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卑劣的”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法对教师道德的规定凸显了教师这1职业的特殊性。《意见》以教师法为基础,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强化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这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
法律是底线,纪律规矩要挺在法律前面。
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行动10项准则》《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动10项准则》《新时期幼儿园教师职业行动10项准则》,明确了新时期教师职业规范,划定了教师行动边界,是当前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文件。《意见》提出,要推动地方和高校落实新时期教师职业行动10项准则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动负面清单;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和中小学教师背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展开集中治理,问题1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罚,严重的依法撤消教师资历、清除出教师队伍。
《意见》以严格的背规背纪惩办来治理师德突出问题,体现了纪律的刚性,只有铁的纪律才能转化为教师的行动习惯和自觉遵守。
10年树木,百年树人。道德是法律和纪律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意见》把法律与纪律结合起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捉住了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