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2021-04-07 中国教育资讯网0
核心提示:  学校制止公然学生成绩名次,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不得限制课间出教室活动,收集学生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言行自由……教育部昨天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学生在学校的人

  学校制止公然学生成绩名次,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不得限制课间出教室活动,收集学生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言行自由……教育部昨天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学生在学校的人身安全、人格权益、同等保护、自由保障、受教育权、义务教育、休息权利、财产权益、肖像和知识产权、参与权和申述权等保护范畴,并对防治欺凌和性侵方面专门做了规定。

  学校不得公然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培养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表彰、嘉奖学生的规则和程序,做到公然、公平、公正。

  学校不得公然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扬学生升学情况;在嘉奖、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漏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学校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家长,并对所取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藏匿、毁弃和非法删除、表露、传播、买卖。

  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言行的自由,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除保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需要外,不得对学生的言行设置没必要要的束缚。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

  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公道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条件前到校参加统1的课程教学活动,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情势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学校应当指点和监督教师依照规定科学适度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超越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培养学生良好作息习惯,保障学生在家的睡眠时间。

  暂扣学生物品不得超过1个学期

  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保护学生的财产权利,不得采取损坏财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因管理需要暂扣学生物品的,应当在影响消除后返还学生或其家长,暂扣时间超过1个月的,应当告知家长。暂扣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学期。

  学校不得违背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迫要求或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服务,或要求家长提供物资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

  处理与学生权益相干事务应听取学生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参与权和表达权,指点、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班级公约的制定,处理与学生权益相干的事务时,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学生意见。

  学校处罚学生或对学生实行教育惩戒的,应当按规定向学生及其家长说明理由并听取陈说和申辩,遵守审慎、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决定。

  处罚学生应当设置期限,对遭到处罚的学生应当跟踪视察、有针对性地实行教育,确有改正的,到期应当予以消除。消除处罚后,学生取得表彰、嘉奖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罚影响。

  重点

  对学生欺凌零容忍 严格履行教师准入制

  征求意见稿专门设有1章“特别保护”,要求学校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动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定期针对全部学生展开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不是存在欺凌等情形及其程序进行评估。

  教职工发现有学生有殴打推撞拉扯、辱骂嘲弄、抢夺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歹意孤立他人、诽谤他人、散布谎言或歹意传播他人隐私等行动的,应当及时制止;教职工发现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教职工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抛弃、长时间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和面临不法侵害的危险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向主管束育部门报告备案。

  为防治性侵和性骚扰行动,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动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和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行以下行动:与学生产生恋爱关系和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动;向学生作出具有调戏、挑逗或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向学生展现传播包括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持有以未成年人为题材的淫秽、色情视听、图文资料和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背法犯法行动。

  为此,学校应当严格履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对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法遭到刑事处罚的,因卖淫、嫖娼、猥亵、吸毒、赌博等背法行动遭到行政处罚或处罚的,和有酗酒、滥用精神类药物史或其他可能致使行动控制能力减弱情形的人员,不得聘请为教职工。

  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征求意见稿中还对保护制度做了规定,触及校规管理、教学管理、读物管理、安全管理、药品管理、体质管理、心理健康、禁烟禁酒、校车管理、网络管理、教师管理。

  征求意见稿中对学校应当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行的6种行动做了规定。包括不得利用管理学生的职务便利或招生考试、评奖评优、推荐评价等机会,以任何情势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收受财物或接受宴请、其他利益;向学生推销或要求、指定学生购买特定辅导书、练习册等教辅材料或其他商品、服务;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由其组织、参与或有益益关联的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与校外机构、个人合作向学生提供其他有偿服务;不得引诱、组织或要求学生登录特定经营性网站,参与视频直播、网络购物等活动;不得非法提供、泄漏学生信息或利用所掌握的学生信息谋取利益,和其他利用学生攫取不正当利益的行动。

  另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将安全和公道使用网络纳入课程内容,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避免沉迷网络的教育,预防和干预学生沉迷网络。

  学校应当制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1管理,制止带入课堂。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避免学生接触不适合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可能涉嫌背法犯法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记者 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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