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法的源头预防,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近期联合发文,要求在全国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对具有性侵背法犯法记录的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录用,教师认定机构不得认定教师资历。
最近几年来,全国产生了多起有性侵犯法前科人员继续性侵学生案件。最高检第9检察厅厅长史卫忠18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些案件造成了卑劣的社会影响,也表现出性侵未成年人犯法的成瘾性、重犯率高等特点。“对此类犯法,单靠平常教育和事后惩办难以实现预防目的。只有限制其接触未成年人,才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避免再犯。”他说。
这份《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背法犯法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以下情况应当进行查询:1是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背法犯法信息查询。2是教师资历认定机构在认定教师资历前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背法犯法信息查询。3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作好在职教职员工相干背法犯法信息的筛查。
另外,由于高校的学生大多已成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比较复杂,因此意见规定,对高校教职员工和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性侵背法犯法信息查询,参照本意见履行。
基于行动性质和防范重点,意见暂把查询的背法犯法信息限定为狭义的性侵行动:1类是因强奸、强迫猥亵、猥亵儿童犯法被作出有罪判决的人员,和因上述犯法被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人员。另外一类是因猥亵行动被行政处罚的人员。
据了解,最近几年来,浙江、上海、重庆、广东、贵州等地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性侵背法犯法信息库及入职查询制度,获得了明显效果。但随着各地工作的逐渐深入,也出现了1些问题。
如查询范围、方式不规范、不统1,相干的背法犯法信息库多数只包括本地办理的案件,信息数量少,查询不到涉案人在外地的背法犯法行动。
“这在当前人员大量活动异地就业的情况下,很难有效发挥预防作用。”最高检第9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建立全国层面的制度后,能够在全国统1规范地适用该制度。特别是依托公安部建设的全国性侵背法犯法人员信息系统,能够实现信息同享,有效解决漏查等问题。
据悉,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在经过1定实践完善后,3部门还将推动逐渐适用于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同时扩大查询背法犯法信息的范围,全面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法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