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复旦大学官方网站消息,近期,复旦大学发布《 2019⑵020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退学决定公示(第1批)》,对该校12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公示》称,这些研究生被退学处理的缘由是“存在学习年限届满未毕业或结业的情况”,背背了《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4101条、《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行细则》第3108条规定。学校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对他们作出退学处理决定。退学缘由标注都是“学习年限届满仍未到达毕业或结业要求”。
复旦大学表示,“学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学生,但仍有部份研究生没法通过上述方式投递退学决定”。依照教育部第4101号令要求,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对上述学生采取公示方式投递退学决定书。公示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公示期满视为投递本人。退学决定自投递之日起生效。